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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用人单位要为劳动者办理居住证积分怎么操作?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规〔2022〕41号第三条规定:达到标准分值的,持证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在线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或登记地区人才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受理机构”)申请积分。那么,单位如何给员工办理居住证积分?一起来看看上海积分申请流程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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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如何给员工办理居住证积分


1、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人才中心审核单位信息。

2、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持证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持证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3、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4、单位将持证人的申请积分相关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5、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将学历学位证书送专门机构验证。待调档及学历学位验证后,进入审核程序。

6、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单位或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根据受理点通知的时间和地址,单位人事专员持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件或持证人持有效身份证件领取《积分通知书》。

 

公司注册审核所需纸张资料


人事专员的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营业执照,其中公司法人登记证明、社会团体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明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代码证磁卡的原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劳务派遣服务公司需要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说明:

别的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在上海设置的办事公司等派出公司,不属于受理的范围;

用人公司应当向公司注册所在地地区受理点进行申请报备,不能进行跨区申请报备


 

申请人的条件


属于上海市合法稳定居住者、也是合法稳定工作的居住证拥有人,在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时候,申请本月应该处于工作和缴纳上海市员工社会保险的状态,在前12个月以内总共缴纳上海市员工社会保险费已经满足6个月时间,但其中不包括补充缴纳情况

拥有上海市居住证可自行登录本市居住证积分系统模拟估分,如果达到基本分值的可以委托公司提出申请。

上海市用人公司在别省设置的分部公司工作人员,并不属于积分申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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