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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住证积分单位变更流程
上海积分换单位怎么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信息变更如下:
以下手续需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由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进行申报,其他单位及个人不能申报:
单位变更(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1、居住证持有人变更工作单位,由用人单位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基本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3、信息变更后,持证人或用人单位可以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内登录自行打印积分通知单。
《上海市居住证》签注后积分确认
提示:为保证居住证数据正常传送,请持证人在获得居住证有效签注的3个工作日之后,再至网上进行积分确认操作。请点击“刷新有效期”按钮更新居住证有效期。
持证人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对即将到期的《上海市居住证》进行签注。持证人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积分确认:
1、工作单位未发生变化的:持证人或单位登录系统,点击“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化的:持证人登录系统,点击“申请”,修改个人信息。
2、单位为持证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并根据系统提示,确定网上或者现场递交申请表的方式。
3、受理点对通过网上递交的申请表进行受理,如申请表退回,单位需重新审核后至受理点递交书面材料;
申报信息发生变化的,对应居住证积分标准,用人单位将相应的积分申请个人书面材料和网上填写并打印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递交至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用人单位人事专员凭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前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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