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必须将个人档案调档到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而不是保留在户口所在地。
具体流程如下:
1、如果您的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请在递交申请材料后,联系受理点所属的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
2、根据档案管理规定,您需要申请将个人档案从原始档案所在地(例如长春人才市场)调档至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3、一般情况下,单位会代表您申请调档函,需提供您个人档案的详细地点、单位信息以及联系方式。
4、调档函将由单位提交至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完成办理手续。
一旦个人档案成功调档到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中心的档案管理部门将核实相关信息,并出具个人档案查阅情况证明。
请您根据上述步骤与您所在单位以及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确保个人档案调档到办理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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