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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落户必看:如何处理社保、个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问题!

上海落户申请中,劳动合同、社保和个税三者的单位如果不一致,会影响申请结果。下面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特殊分析,以帮助想要申请落户的人员避免问题,确保申请顺利进行。

  1. 劳务派遣: 如果劳动合同是与派遣公司签订的,社保和个税由派遣公司缴纳,但实际工作单位是上海的公司,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落户。申请由派遣公司进行,可能需要提供派遣协议。常见的单位有外服和中智。但如果是派遣到外地的公司工作,即使劳动合同、社保和个税都在上海缴纳,也需要扣除累计年限。

  2. 总公司和分公司分别缴纳社保和个税: 如果社保和个税的缴纳单位抬头不一致,但是这两家单位是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并且都在上海注册,那么只需要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和法人信息)和分开缴纳的说明,就可以作为有效时间办理落户上海。

  3. 社保委托第三方代缴: 根据最新的社保法规,社保只能由用工单位登记缴纳,第三方代缴已基本取消。如果过去的社保记录中劳动合同是与实际用人单位签订的,个税也是由实际用工单位缴纳的,但是社保是委托第三方机构代缴,并且有代缴委托协议,且社保是在上海缴纳的,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需要提供各种证明和情况说明,可能性较小。因此,希望落户上海的人在找工作时要咨询清楚社保的缴纳情况,避免找到代缴社保的用人单位。

  4. 社保和个税由不相关的公司缴纳: 无论劳动合同是与哪家公司签署的,如果社保和个税由不相关的公司缴纳,无法办理落户上海,因为这不符合实际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

  5. 社保重复缴纳但个税在上海缴纳: 如果个人在不同地方同时缴纳社保,而个税只在上海缴纳,这种情况也存在问题。因为个人只能全职工作一家单位,且社保只能由全职单位缴纳。在这种情况下,人才中心无法确定实际工作地点,因此不予办理落户是正常的。

  6. 多家公司缴纳个税: 根据正常逻辑,只有缴纳社保的单位才能报工资薪金所得,其他单位的收入应属于劳务所得。如果有两个或更多公司同时报送工资薪金所得,肯定是不符合逻辑的,申请落户时会被退回要求说明情况。如果情况合理,仍有机会办理,但如果情况不合理,可能会扣除累计年限。

因此,在申请落户上海之前,一定要清楚人才中心对社保和个税的审核原则,并相应地进行准备,以确保最终能够顺利获得落户。如果在社保和个税方面出现问题,最终可能耽误落户的时间,甚至影响孩子的中考或随迁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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