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居转户落户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必要条件
1.居住证
居住证持证时间要满七年,中间可以中断,以累计时间为准。
2.社保
居住证累计的时间内需要在上海缴纳社保
3、个税
社保缴纳的同时,需要按月进行个税的申报
上述三个条件需要同时满足:
注:有居住证,但未缴社保的时间不算累计时间;有居住证,有社保但个税未申报的也不算累计时间;
二、充分条件
满足居住证累计84个月后,即满足了居转户的必要条件,但想申报成功还需要评价条件:
1、中级职称
持有中级职称且后48个月内累计满36个月达到1.3倍以上社保
2、无中级职称
没有中级职称,但后48个月内累计满36个月达到2倍以上社保
以上两个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
三、激励条件
1、近48个月内累计满36个月达到3倍社保的,居住证持证累计年限缩短为5年。
2、近48个月内累计满36个月社保达3倍且累计个税达100万以上的,可申请人才引进落户,不需要居住证累计时间。
3、经营企业按个人的直接投资或者按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个纳税年度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可以免中级职称要求。
4.五大新城及重点单位,居转户时间可以缩短为5年。
5、临港新片区及张江科学城,符合产业导向的重点单位,居转户时间可以缩短为3年。
6、临港新片区内重点单位,近48个月内满36个月达1倍以上社保,即可免中级职称要求。
上述激励条件配合必要条件和充分条件,满足其中之一即可享受相应的激励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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