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留学生落户最新政策
1、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前50名院校的,取消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和缴费时间要求,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即可直接申办落户;
2、对于毕业于世界排名51-100名的,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二、学历要求微调
以下1-4类留学生,缴纳社保和个税6个月,按照上海的平均工资,可以申请落户(本科境外累计学习天数要求从1年增加为2年,硕士不低于半年)。
第1类留学生:
· 国(境)外高校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年
· 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的博士学位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不少于180天
* 其中,境外高水平高校(500强大学)毕业的博士,不需要社保和个税,可以直接申请落户上海。
第2类留学生:
· 国内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硕士
· 国内非双一流大学本科+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
· 境外本科+境外硕士
第3类留学生:
· 境外高水平大学本科
第4类留学生:
· 国内硕士或以上学历+境外高校、科研机构进修或者做访问学者1年
第5类留学生:(这类留学生交1年社保和个税,按照1.5工资缴纳,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 境外本科或境外硕士学位(非高水平大学),本科境外学习不少于2年;硕士境外学习不少于半年(不含大专、HND起点、国内计划外招生的合作办学及转学分形式)。
· 中外联合培养性质的毕业生,应同时获得国内+境外学历:境外学校录取+在国内校区或分校学习,境外学习时间和获得的学分不低于总学习时间和总学分的50%;境外高校录取+利用暑假在国内通过非学历教育获得学分的,境外学分不低于总学分的80%。
新增院校:
新政策落户学历要求名称更改:
"国内211.985大学" 改为 "国内“双一流”大学"
“国(境)外排名500强院校” 改为“国(境)外高水平大学”
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参考以下机构发布的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名单:
英国泰晤士报高等教育副刊(Times Higher Education)
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
QS世界大学排名(Quacquarelli Symond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Shanghai Ranking’s 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
注: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发布的为准。
三、首份工作地不再需要在上海
原先政策表明:
留学生回国后必须直接来上海工作交社保个税!
新政策更新此项为:
回国后首份工作地不在上海可以办理!
但是要求回国后2年内在上海参加工作,并且此后一直在上海工作,不能再去外地工作!
这也是新政策调整较大的部分!
原先很多因为异地社保问题无法落户上海的同学,此次新政策颁布直接意味着这部分同学又有了落户上海的资格!
四、不再需要税单
原先政策申请留学生落户需要提交【个税单】,新政策中明确表示:
不再需要【个税单】及任何社保证明,全部改为人才中心后台查验!
一定程度上,会缩短落户申请所需时间!
五、新增激励措施
1、部分博士可直接落户
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国际知名科研机构等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在世界500强知名企业、跨国公司等担任高级管理、技术、科研职务,或者经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高层次人才的留学人员,以及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等,全职来本市工作后可直接申办落户。
2、重点单位工作半年落户
纳入“上海科技创新职业清单”的用人单位,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等用人单位引进的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获得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等紧缺急需专业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全职来本市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
3、自主创业部分
拥有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来本市创办留学人员企业的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一般累计不超过3人),企业正常运营、招用至少1名员工(不含企业负责人本人),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后可申办落户。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实缴),留学人员企业负责人为第一大股东(不含股份转让、后期资金注入),个人股份一般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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