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户籍来沪子女上海读小学条件如下:
1. 适龄儿童需要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2. 父母一方需要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在过去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或连续3年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延长〈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沪府办〔2023〕3号)等相关要求,2023年来沪人员适龄随迁子女如果需要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 适龄儿童需要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父母一方需要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不包括补缴,除非有相关政策允许补缴),或者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连续办妥灵活就业登记3年(起始日期为首次登记日至2023年6月30日)。
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时,小学阶段以安排进入公办学校为主。在某些地区确实无法安排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的情况下,应综合考虑,优先安排进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小学,该民办小学以招收来沪人员随迁子女为主要入学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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