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外地孩子满足一定条件时,就可以在上海就读并参加上海的中高考。以下是外地孩子在上海上学需要满足的条件:
学前教育阶段:
- 非本市户籍的幼儿及其父母需要持有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 外籍、港澳台幼儿及其父母需要持有护照、通行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并具备在上海本区合法居住的证明。
义务教育阶段:
- 来沪人员的适龄随迁子女,如果要在上海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需要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并且其父母一方需要满足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 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在过去一年内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
- 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连续3年内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灵活就业登记。
高中教育阶段: 以下是2023年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的对象和条件:
- 非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如果符合以下任一情况,可以在本市参加中招报名:
- 学生的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同时,学生本人是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的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或学生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证》上登记地址所在区报名。
- 学生的父母一方及学生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或学生属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本市户籍留学人员其持外国护照子女”,并且学生是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 学生的父母一方现属本市常住户口(如果学生的父母是继父母或养父母,需要依法与学生建立抚养关系或收养关系并连续满3年),学生是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往届生需要获得2022年本市中招报名资格),可以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 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需要连续3年在本市初中就读,并且学生本人持有有效期内连续3年的《上海市居住证》,或者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地址与其父(或母)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 另外,如果学生的父母一方是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人员,学生是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或设站单位所在区报名。
- 学生的父母一方是经市政府合作交流办审核登记的地级市以上(含地级市)政府驻沪办事机构有关工作人员,学生是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 学生是在沪定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且是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 学生是在沪台胞、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永久居民,且是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 学生是经市政府侨办认定为华侨身份,且是本市应届初三学生或18周岁以下的本市往届初中毕业生,可以在学籍学校所在区报名。
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 以下是2023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报名的条件:
-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在2023年5月7日之前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累计满6个月。
- 学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并且连续3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2023年5月7日)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
- 学生是在本市全日制普通初中学校就读满3年的应届初三学生。
- 学生本人持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以参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收本市初中应届毕业生中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招生报名(包括五年一贯制培养模式和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招生)。注意,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的往届初中毕业生不能参加报名。
请注意,以上所列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招生政策为准。如果您对具体政策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教育部门或相关招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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